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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两人之间距离也越来越近,呼吸不可避免地纠缠,在狭小的空间里融为一体。

    “那当然呢。”盛凌华哼了一声,一不注意镜框又向下滑了几厘,她抱怨了一句:“真麻烦,幸好我不用戴。”

    庄斯夜听了忍不住轻笑一声,“那取下来吧。”

    “不要。”盛凌华用手扶了一下,“没错,我就是这么古怪的人。”

    对方却说:“一点也不古怪,很可爱。”

    “两次了,我警告你最好不要用这个词来形容我。”

    盛凌华窘迫得不行,她平常可以恬不知耻地自称为,宇宙无敌最可爱魔法少女,但听到庄斯夜这么称呼时,还是架不住羞耻感翻涌。

    可恶,果然还是做不到那么自信吗!

    庄斯夜则像是发现了和盛凌华相处的新方法,哪怕他再迟钝也能看出什么叫做口是心非。

    他低声问:“我现在想吻你,可以吗?”

    “……你的思维怎么比我还跳跃!”

    盛凌华惊得差点后退一步,虽然她也感觉到此刻气氛有点不同寻常,对于可能要发生的事情也持乐观态度,可……也不能这么直白呀!

    不对不对,盛凌华猛然清醒,自己怎么可以被庄斯夜牵着鼻子走呢,那也太被动,太不符合她的风格了吧。

    虽然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接吻,但是庄斯夜就能知道吗?

    于是她清了清嗓子,大大方方地回了一句:“当然可以。”

    接着伸手搂住庄斯夜的脖子凑上前,将嘴唇贴在了对方的嘴上。

    她的设想非常简单,自己生动出击,先打庄斯夜一个出其不意,然后就可以潇洒离场,该干嘛干嘛去了。

    但计划要是不出意外,那就不叫计划了。

    就在盛凌华准备撤退地那一刻,庄斯夜原本按着她肩膀的手,不知何时落在了她的背醉了上,形成了一道阻碍。

    其次就是亲上去之后,她发现嘴里好像多了点什么。

    “喂,你怎么把……唔……”

    庄斯夜的吻技比她以为的熟练得多,先是趁机侵入,缠着她不放,从舌尖到上颚,横扫了每一处角落。

    起初盛凌华还有心思去想对方的吻技为什么会这么熟练,是不是有问题,但后来压根想不起来还有这事,晕晕乎乎地任由对方松开了自己。

    脸上的眼镜也被取下物归原处。

    庄斯夜戴上眼镜,清了清嗓子,低声说了句:“到此为止。”

    “啊?”盛凌华还没清醒,刚想问为什么,但下一秒便意识到是怎么回事,果断闭上了嘴。

    “好的。”

    她咳了两声,朝后走了一步,仿佛这样和庄斯夜保持点距离就能解决问题。

    “晚安。”

    她回了句晚安,看着庄斯夜进房后,才又行动起来,走进厨房倒了杯冷水一饮而尽。

    待冷水下肚,盛凌华才觉得清醒不少。

    只是一想到刚刚发生的事,刚刚平复的心跳又有了加速的前兆,她赶紧拍了拍脸颊,指尖不经意触碰到嘴角,本就还处于敏感状态的嘴唇,立刻泛起一阵酥麻感。

    盛凌华不知所措,只得又给自己灌了一杯水,过了一会儿才彻底放松。

    回到房间,她躺在床上不受控制地胡思乱想。

    一般来说,她是非常讨厌未知的生活,因为未知代表着危险和麻烦,她常常习惯把所有事都控制在一个可预测的范畴里。

    比如阿莫可能在半年到一年内经历变身,再比如影族的杀手最近正在修养身体没有威胁,这样能帮助她放松心态迎接明天。

    但和庄斯夜的相处却是完全无法预测的,谁能想到前两天两人还在讨论越界的定义,今天就接吻了?

    她发觉在二人的关系中未知并不是件坏事,自己也不需要严阵以待地准备解决问题,甚至可以开始期待未知的发生。

    这种感觉好像还挺不错的?盛凌华摸着发烫的脸颊想着。

    第二天一睡醒,她照例检查手机,发现多了好几条消息。

    最早一条是庄斯夜在出门前发的,对方告诉她今天中午有饭局所以不能回来吃饭,同时为昨天的行为道了歉,说自己有点冲动,晚上会回来好好和她解释。

    亲都亲了,第二天跑来道歉?盛凌华看着消息只觉得哭笑不得,每当她觉得自己已经挺了解庄斯夜的时候,对方又总会出其不意来点新想法。

    不过问题不大,盛凌华回了一条消息,随后去看其他消息。

    第二条是阿莫发来的,对方听说了泡泡成人礼的事情,特地委托自己给泡泡送上一份礼物,并且转来一笔大额转账,声称买礼物剩下的都算做装修补偿。

    盛凌华看着转账金额上的那一串零直发愣,怎么有的人就感觉赚钱这么容易呢?

    第三条则是物业的工作人员发来的,提醒她最近要交物业费了。

    因为盛凌华的房东常年在外地工作,所以平时和房子有关的事情都是她在处理,正好今天也没什么事,盛凌华就打算出门把这两件事情给办了,还能顺便去家里取点东西。

    住在庄斯夜家里的时间比她预想要长得多,所以当时带来的衣物就有点不够用了。

    她简单洗漱一番,吃了点东西就出门了。

    ——————————

    作者有话说:

    闪耀回归!

    五一累死我了啊啊啊啊!

    气温也是反复无常,一不小心还感冒

    大家注意身体健康!

    第64章 礼物

    一番挑选后, 最终盛凌华给泡泡选了一部手机充当阿莫的礼物,如今这个也道,没有手机还是太不方便。

    她顺手在隔壁柜台买了最新款游戏机作为自己的祝贺礼物, 正好能让泡泡用来打发时间。

    买完礼物, 她把东西送回人寓,又回了一趟小区交物业费,工作人员和她关系不错, 两人趁机聊了几句。

    对方也知道她住的房子最近在装修, 还在问替她来办手续的帅哥是谁。

    通过对方的描述,她判断出对方说的应该是龙宇, 随口说了一句是自己的朋友。

    “你那个朋友办事挺利索的, 干我们这行的巴不得每个住户都跟他一样配合。”

    “哈哈, 可能是因为职业习惯吧。”

    闲聊过后,盛凌华慢悠悠地回到家, 屋里听上去没人, 她便直接用钥匙开了门。

    屋内焕然一新,从地板到墙壁都重新做了铺设, 所有家具也一并更换,跟她以前住的地方可以说是半模半样都沾不上。

    盛凌华又走进卧室, 里面的情况也和客厅一致, 软装齐全, 家具齐全, 窗户还开着在通风换气,吹动着崭新的流苏窗帘。

    她拿了些衣物, 又去其他房间逛了一圈,这房子显然已经装修结束,工具和材料早都清空了。

    奇怪, 庄斯夜怎么没告诉她呢?

    盛凌华又四处看了看,确认自己的判断没有错,不过她转念一想,庄斯夜工作这么忙,一时顾不上也是正常情况,正好晚上跟他提一提,自己也能早点搬出来。

    虽然住在庄斯夜家体验的确不错,但是通勤实在是太麻烦了,另外盛凌华还是觉得一个人住更自在些。

    虽然从情感上她不介意和人住在一块的,但是长期的独居生活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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