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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小插曲而已,她唯一感慨就是,果然就像网上说的那样外国人爱用香水。

    这几个人都走了,可便利店里还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香水味,味道之刺激到甚至有点让她感到不适了。

    等客人一走,她又拿起了手机,发现通话没挂,便“喂喂”了几声。

    “咳咳咳,还在吗?”

    庄斯夜的回应立即响起:“在的。”

    “不好意思,刚刚来了客人。”

    “没事,不过我刚才好像听到了有人在说英语?”

    刚刚盛凌华说来了客人便没有了动静,庄斯夜就把手机调成了外放,隐约听到了一些单词。

    “是啊,是外国人,不说这个了,你刚才还没回答我呢。”

    庄斯夜的心情也趁机平复下来,他心平气和地问:“你想让我怎么回答?”

    “就回答我的字面意思呀,我觉得我们以后肯定还会出现很多状况吧,大家都坦诚一点,有什么说什么就好了。”

    “坦诚么?”庄斯夜自言自语似地重复了一遍,“这对我来说比较困难。”

    不知从何时开始,庄斯夜就养成了把事情都放在心里的习惯了。

    可能是从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与族人不一样开始。

    自己的观念是疯狂的,不可被接受的,沉默是为了蛰伏,等待自由的那天。

    当他在朋友的帮助下逃离族群,本以为可以得到解放,却发现外面的世界更加复杂,他像是进入到了一个更大的牢笼,于是沉默成为了他的生存方式。

    反正自己的喜怒哀乐也与其他人无关,那么又有什么说出来的必要。

    “没关系,能意识到这一点就是个好迹象了。”盛凌华安慰他:“换做以前,你肯定不会说这种话的对吧。”

    庄斯夜思索片刻,回答说:“那倒是。”

    “所以说保持住吧,我就是这样的热心肠,千万不要为了迎合我而让自己忍耐,这样我不光会毫无察觉,还会得寸进尺。你就应该直接果断地指出我这么做不对,明白吗!”

    “当然,有些原则问题我是不可能退让的。”

    “比如呢?”

    盛凌华一时也想不起来,便随口说:“到时候再告诉你吧。”

    “好,我答应你的要求。”

    “一言为定。”

    盛凌华说完长吐一口气,“果然聊完心情好多了。”

    现在她完全不会为阿莫的离去而伤感了,而是在为自己和庄斯夜的关系取得突破而欣喜。

    等等,好像哪里不太对?某个念头在盛凌华的脑海中如流星般划过,她却未能及时抓住。

    算了,等想到再说吧!

    出于礼貌,她询问了庄斯夜的工作进度,得知对方还要在外地再呆两天,她送上了自己的关心和感谢,最后才结束了电话。

    屏幕从通话状态切回到她和庄斯夜的聊天页面,系统显示她们进行了两个小时的通话。盛凌华被这个时长吓了一跳,有这么长吗?

    她怎么完全没有察觉,只觉得两人说了几句话而已。

    不过和庄斯夜聊天的确很舒适,对方不止是个很好的倾听者,还能提供不同角度的观点,更重要的是,两人好像挺有默契的,就算自己词不达意,庄斯夜也能明白她说什么。

    等到天亮,早班同事前来交接,对方一来就问了盛凌华一个问题:“凌华,你知不知道,听说昨晚这里来了明星诶!”

    “什么明星?”

    “我也是朋友给我发的聊天记录,说是有人在XXXX酒吧看到莱斯利了。”

    值早班的店员刚来没多久,和盛凌华关系还不算熟,就算真好奇也不可能在上班时间打扰对方,只能趁着休息时间问问。

    “莱斯利啊?”盛凌华虽然不追星,但是莱斯利的大名还是听过的,“我记得前段时间好像看过新闻,说他要来国内拍电影?”

    “好像是有这事,反正我看那个拍的照片是有点像。”

    “这样啊,但我昨天什么都没看到诶。”

    说着盛凌华忽然想到了那古怪的五个人,尤其是那个戴着帽子的男人,正好莱斯利也是外国人,该不会这么巧吧?

    两人交接完班,盛凌华在路上用手机搜索着莱斯利的相关资料。

    作为国际巨星,此人的名字时常会出现在各个地方,但盛凌华其实从来没有详细地了解过他。

    根据某百科介绍,此人十五岁便凭借着荧幕首秀获得了最佳新人奖,随后转战歌手、模特多个领域,都获得了不俗的成绩,如今才不过二十三岁,可以说是前途不可限量。

    不过人红是非多,盛凌华在百科下面便看到一条娱乐新闻,详细地介绍了莱斯利的背景,据说他的家族实力雄厚,在娱乐产业深耕多年,莱斯利的爆红也少不了家人的运作。

    盛凌华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就关掉了页面,一抬眼才发现自己走错了路,怎么下意识地回自己家去了!

    她赶紧调转方向,回到了白石公寓。

    屋内明显被打扫过,冰箱里也多了不少食材,看样子应该是庄斯夜意识到了家里并没有什么可供她发挥的新鲜食材,才叫人补充了库存。

    她做了饭,吃饱喝足就回房睡觉,睡醒后,发现手机里多了一条阿莫的告别消息。

    虽然已经释然,但盛凌华还是忍不住跑去阳台上看风景。

    安静是她对庄斯夜家的最大印象,公寓够高,住户又少,因此隔绝了一切动静,盛凌华站在阳台上远眺,她好像有点理解为什么庄斯夜会养成这样的性格。

    如果天天住在这,的确会产生和全世界隔绝的感觉。

    这要是换做她那个出租房,早上有晨练的大爷大妈,中午有商铺的宣传大喇叭,晚上又有四处疯跑的孩子,无时无刻都在提醒你,世界上到处都是人,哪里有空感到孤独。

    但在这里,只有风偶尔路过。

    以盛凌华的性格,住一两天可能会觉得新鲜,时间久了也会觉得无聊吧。

    在胡思乱想间她渡过了一下午,不过她可以确定,自己的心情非常平静。

    就像庄斯夜说的,大家谁都没错,只是缺少一点沟通。

    晚上盛凌华去了便利店,没想到和她交接的另一位员工也提到了莱斯利的消息。

    “我今天听客人说,莱斯利在附近拍节目呢。”

    “真的假的?”

    “你没发现主街那边全是人?来了好多好多粉丝,把路都堵死了,你说工作日怎么有这么多不上班?”

    盛凌华开着玩笑说:“说明这个世界上人真的很多。”

    “哈哈哈,也是,说不定晚上你能碰到。”

    “那要帮你要个签名吗?”

    “好啊,那我回头请你喝奶茶。”

    同事嘻嘻哈哈地和盛凌华开着玩笑走了,谁也没把这当真。不过盛凌华的确发觉今天店里的客人多了不少,而且不少就是莱斯利的粉丝,通过她们盛凌华也得知了不少消息。

    莱斯利的确在附近拍节目,因为这是他首次来华国,所以在粉丝之间反响轰动,不少人都是特意过来看他的。

    据说节目从昨天就开始录制了,但是因为节目组保密工作十分严格,所以这些粉丝并没能亲眼看见莱斯利。

    这么一说,盛凌华忽然觉得自己昨晚碰到的,还真有可能是莱斯利,难怪大晚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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