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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文学www.10wenxue.com提供的《一粒红雨》40-50(第23/27页)
当然,和屈承南关系也更亲密,他们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相应的,牧恒田对屈听洄很好,说话温柔,也大方,从世界各地搜罗来的珍奇礼物流水似的送给他。
可能牧恒田管他管得少吧,他和牧恒田待在一起比较舒服。
不像屈承南似的,闲着没事就神神叨叨,以及,不同意自己和渐渐的婚事,而且看起来精神状态不太好。
但话又说回来,牧恒田又不是他亲爹,人家凭什么管他呢?
屈听洄对屈承南有血缘上的认同,所以他心里自然是更向着屈承南的。
他是屈家人,当然以屈家利益为先。
屈听洄跟牧恒田走过一个饭局。
饭局上,当年那个对关季春视若无睹的大律师谄媚地弯着腰,一口一个屈少,给他敬酒。
屈听洄微微侧头,神色淡然地望着他,手一动不动,那律师也弓着腰一动不动,笑脸也僵硬绷着。
牧恒田嘴角浅笑,嘴唇抿着酒杯,没有要解围的意思。
屈听洄那时七岁,小,心里纯粹,觉得那帮人狗眼看人低,都该死,可后来长大,见识随年龄增长,自然也放下了不少固执的情节。
出入这种律所的人大多都是身价上亿的老板,十万块连德伦红圈所律师一个小时的时间都买不了,如果他们真的停下来接受他们的请求,那真是自降身价。
可那又怎么样呢。
屈听洄就是明目张胆地刁难他。
太子爷朝一个小律师发难还需要理由吗?
他回来后,特意找人调查了苏家目前的情况,得知当年苏小静死后,并没有立刻下葬。
那边的习俗是未婚的早逝姑娘,不能葬在娘家这边。
于是,苏家给她配了个“老公”,据说男的是死于精神病自杀,所谓“阴婚”,这才下葬在男方那边的坟里,得以安息。
回到德伦后,他一直保持着每周与关季春通话两到三次的习惯。
自从柯朝去世,她变得患得患失,几乎把听洄当成了自己的命根子,可听洄还是走了。
听洄一走,她在普因就真的没了知心人,屈听洄就只能多多通过电子产品陪她聊天。
有一件事,别人不知道。
被徐大道绑架受伤后,在玛丽医院的病房里,林净崖一个人来探望过他。
屈听洄蓦地起身,受宠若惊。
“林、林叔叔……”
林净崖问候了他,并亲手为他剥了一个橘子。
“听洄,你是个好孩子,和渐渐有缘分,经历这么一遭,也算是一起出生入死,患难与共了,没有你,或许渐渐今天就在ICU里了,我无以为报,以后你如果遇到困难,可以随时来找我。”
没有明说,屈听洄却知道,林叔叔这是谢谢他为贝岑轩挡枪。
屈听洄望着林净崖,他很高兴林叔叔能喜欢他。
那时候他还想着,林叔叔哪里有屈承南嘴里讲的那么高贵冷艳凶神恶煞。
当林叔叔的孩子一定很幸福。
其实在回到德伦后,屈听洄与贝岑轩的距离拉近到咫尺,他一直在悄悄观察贝岑轩。
这是为数不多让屈听洄心情的愉悦的时候。
贝岑轩的眉眼俊美,五官英挺中带着艳丽的漂亮,他的好看是公认的事实,主校里不仅Alpha会喜欢他,也有不少Omega暗恋他。
曾经学校的榜单社团在官网上出了一个主校最漂亮Omega排行榜,为期一周进行投票,理学院集全学院之力把贝岑轩投到了第二,第一是Omega副校长。
他的皮肤很白很灵润,头发漆黑如墨点,嘴唇红如新摘的樱桃,眼睛犹如玛格丽特港口夜晚时的粼粼波光,整个人像是新从翠绿枝头上摘下来的鲜红荔枝。
他头骨很圆润,个子很是高挑挺拔,这就意味着穿什么都好看,穿西服时盘靓条顺,穿白T时脖颈修长随性恣意,穿民国中山装时又是妥妥的漂亮小纨绔。
他穿着射箭的专用护胸,把他的身体束住,绑箭壶的腰带会将他的腰勒得细瘦。
他站在空旷的弓箭场地上,身形高挑挺立如同一棵小白杨,他举起反曲弓瞄准靶心,小臂的线条流畅劲挺,颈部的线条也利落绷紧,清晰的下颌线优美到极点。
他的眼睛比箭矢先行穿透靶心,锐利得可以杀人于无形,箭脱出反曲弓的那一瞬间,目空一切的高傲跃然于面上。
当他射箭一击即中,低下头调整,便会忍俊不禁地勾一勾嘴角,私下吹个小口哨,雀跃的模样像个小鹦鹉。弹他最喜欢的水之嬉戏时,指尖漂亮骨感,在琴键上悠然飞舞,仿佛是艺术家在作画一般,是一只优雅高贵的小蓝孔雀。蹲下伺候花的时候,缩成小小一团,嘴里念念有词,小花小花,快快长大,像是个古灵精怪的小花仙子。哭的时候,像是古代书中忧郁的小娘子,眼睛湿润润的,胡言乱语说一些让人发笑的可怜又可爱的话。指着白锐鼻子骂他王八蛋的时候,像个霸道又呲牙的小猫。抱着手臂冷冰冰扫视某个贱人的时候,别人都怕,脸色都僵硬,屈听洄却望着他,觉得可爱极了。
贝岑轩就是尊贵和倨傲的具象化,他会理所应当地指使所有人,所有人也会习以为常地被他使唤,毕竟他们都知道,那是贝家的小少爷。
似乎从来没有一个人,值得在屈听洄心里留下这活灵活现的千般模样,每一般形态姿容,都如此明显而细腻地牵动着屈听洄的每一寸心房。
他也观察到,贝岑轩讨厌吃胡萝卜和香菜,对甜食和西餐不感兴趣,但喜欢吃手作菠萝包、柠檬挞和海鲜。
屈听洄便请来酒店七星厨来教他做甜品、烹饪海鲜,他当然也学了其他菜式与甜品做法,他怕同一种菜吃多了会腻。
他观察过,贝岑轩对香烟没什么特殊兴趣,毕竟年纪小,不常抽,也没有在公共场合吞云吐雾的习惯,只是口感清爽的薄荷烟和浓郁的奶油味会用得比较多。
有一次,是一个社交性的局,他和贝岑轩都受邀在列。
公馆的三楼,那是个没人的阳台,外面是黑夜,里面是灯光。
贝岑轩出来透气,倚在栏杆上,嘴边叼着支细烟,正垂着眼眸漫不经心地处理手机上的消息。
屈听洄当时在楼下,默默的,仰头望着他。
明明是抽烟,却随性得仿佛叼了一根棒棒糖。
拿着手机的手,很性感。
叼着烟的嘴唇,很软。
贝岑轩有高级赛车执照。
很多个深夜,屈听洄在电脑前一遍一遍又一遍的观看贝岑轩曾经的赛车记录。
他穿赛车服时,衬得腿好长,戴头盔坐在车里的样子总是让人浮想联翩。
为此,屈听洄去赛车场一连跑了好几天,赛车小白不求精进多少,只想着熟悉一下赛车的配置和操作,他一片痴心,妄想着某天业余性的场合里,自己能有幸和贝岑轩在同一条赛道上跑一下,不露怯,不丢人就好。
这是一项挑战人类各项机能的极限运动,普通人根本玩不了。
他开得确实不错,不过并不是天赋异禀,更没有什么技术可言,只是敢开不要命罢了。
同时他还观察学习了赛车检修技术。
所以那天在国际赛车场,现场众多赛车爱好者与专业选手,他听到别人说贝家的小公子要上场。
于是,他也不要命地上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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