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咧说它不知感恩淘气,刚做的新衣服就满地滚,不许它上自己的床,一边又趿拉着鞋爬下床,翻箱倒柜地找了一件花样过时、已经不爱穿了的袄子,拉个浅口小竹筐来,仔细地往里面铺了一圈,把小狗放进去。

    狗很识相,自觉踩着转了几圈,盘起小短腿,头尾相接,团成一圆,睡下了。没一会儿就哼哼唧唧说着梦话,还会突然抽搐蹬腿,可把路过的柳絮给吓一跳,以为它连一晚上都撑不过去了,眼泪都要下来了。

    结果狗被拍醒后,伸舌头对着他的掌心一顿舔,精神好得很,柳絮又搭了条布巾给它临时当被子,看着小狗闭眼继续睡,他也终于放心回去睡了。

    第二天柳絮就正经给煤球做了个窝——哦,煤球就是小黑狗的名字,软乎乎的填了棉花芯的,外皮儿也是拆的旧棉衣,没洗过几水,还软和得很,上面新绣了只小狗。

    不过柳絮没找到黑线,绣的是只黄狗,所以煤球应该是没认出来,并不珍惜自己,对黄毛的自己用钝爪子又刨又扯,很快就起了毛边,不过绣花变毛绒绒的,更活灵活现像狗了。

    柳絮抬手敲了敲它的脑袋,一脸恨铁不成钢:“这很贵的,你这个败家子!把你卖养肥了都买不起,还不知道珍惜,乖乖就比你听话多了……就是不知道乖乖现在怎么样了。”

    这话不是吓唬狗,柳絮现在的刺绣手艺几乎是这片儿头一等的好了,想专门请他做工工钱可得不少出。这狗崽儿还是第二个能免费用上他手艺的,第一个是霍煜。

    这事就说来话长了。

    那时候柳絮人还赖在霍家没出去,名义上是他没学成,实则心思全放在怎么给自己找下家上,能过着叫人伺候的日子,自然不肯轻易叫赶出去,学习也是认真专注地磨洋工,都四五个月了,还弄得不成样子。

    霍煜要检查他的学习成果,柳絮就把第一个绣得歪歪扭扭的很丑的荷包送给了她。

    他原是本着挑衅的心思想说:“你看吧,我就是做不好的。”

    谁想霍煜接过来,真戴身上了,面不改色地说好看,她喜欢。

    柳絮当时眼都瞪大了,上上下下扫了她好几眼,但从她的面无表情的脸上也实在不好判断这到底是不是在阴阳怪气。

    霍煜眼皮都没撩,但却好像已经能看穿了他的心思,不等柳絮嘀咕,就又淡淡开口,说这个就先卖给她了,按外面的价格,他这个算简单纹样,值少点,要是以大师的名气,跟他绣同一个花样,还能多给四五成。

    柳絮半信半疑地收了她的银子,虽然还是忍不住想背后嘴碎说霍煜年纪大了眼睛不好使,但他确实挺高兴的,天上掉银子的好事,谁不乐意呀。

    后来他又做了几样绣品,比糊弄霍煜的那个丑荷包认真多了,绣面平整,配色也精巧用心,已经有了点师傅的风范,但这次霍煜自己却一个没扣,全都托给外面的绣品铺子。

    等过上两天,柳絮再被叫去书房谈话时,手上先被塞了一小包碎银铜板,可把他吓得两腿一软,以为这就是要赶他走的意思了——这霍煜当了家主后也忒抠了,比她老娘都差远了!这么几个碎子儿就要打发他!

    “这个纹样不新奇,胜在颜色好,新鲜,比寻常多要了一点点,就多卖了两天才被买走。”霍煜懒洋洋地斜倚在圈椅里,翘着腿,歪栽着脑袋,斜眼瞥他,指尖有一搭没一搭地叩着实木打的扶手,发出沉闷的笃笃声。

    她这大老板的派头是越来越大了,连进自己家里,冲着柳絮都一副公事公办的严正样儿,朝他扬了扬下巴,眼皮子底下就摆着个戥子:“你点点数,这都是你自个儿挣的。”

    铺子代卖原还要再抽两成利的,但这是第一回,霍煜想要柳絮亲自掂一掂自己的分量,掌柜的也高兴卖她个面子,全数塞了回来,到柳絮手上,一个铜钱都没少,原样奉上。

    指甲盖大点的银疙瘩有将近两钱,还是铜钱串看着最舒服,沉甸甸的压手,这才有挣钱的实感,这一把下来,若是全买了米面粮油,只供他一人嚼用,吃上个把月,偶尔想沾点荤腥打打牙祭也不成问题。

    柳絮拨钱串拨得手指头都要抽筋了,还是舍不得放,惊得简直合不拢嘴——自己不过花了三天功夫,坐在窗下晒暖闲话时做的,竟真这么值钱吗?

    那要是他以前就会这个手艺,说不定都能凑出来爹的买药钱了,娘也不会跟着累倒……柳絮想着,心里就又酸又甜,把热乎的银子摸了又摸,眼泪也跟着淌个没完。

    这不是他第一次拿到自己劳作挣的钱,但却是最高兴的一回。

    柳絮自己何尝不知,他的歌喉虽动听,但能哄得人掏钱的还是他这张脸,得会盈盈卖笑,得会眼波流转,既要缠缠绵绵,又要含羞带怯,那些人想占他便宜不许他反抗,又不喜欢他真的太过风情迎合,只能是欲说还休的、隐隐切切的,不能直给,也不能太清高,会唱曲儿的可多得是,哪个就差他这一个了。

    所以柳絮以前都习惯了要忍着偶尔被人臊皮,背后叫人碎嘴说他挣的钱不干净也没办法,这一生总是没有办法,若他真有本事,打一开始就不会托生进这穷窝来。

    其实霍煜劝他的那些话,他在更往前的时候,或许要比霍煜都更早地清楚,他会有年老色衰的那一天,所以柳絮才一心琢磨怎么趁着年轻,赶快找个合适的人,把自己的后半辈子交托出去。

    柳絮何尝不懂这是拿自己的命去赌,但还是那句话,他有什么办法,清醒地看着自己走向必死的结局,和在纸醉金迷中醉生梦死地痛痛快快地绚烂地活一场,在不知哪一日降临的所托之人变心的厄运中猝然断送迷茫的半生,他宁愿选后者,至少活着的时候要享受几天吧,这样将来成了孤魂野鬼时看自己走马灯时也少掉点泪。

    他从前生活像身陷沼泽,四下茫茫无边,没有人能救他,柳絮越拼命挣扎就死得越快,倒不如躺平等着命运的宣判。

    灰沉沉的寂寂长夜了无边际,柳絮已经孤寂地沉溺在深沼太多年,以为日出花红不过是一场继续骗傻子轮回投胎重复悲惨世界的谎话,直到这一天,他真的恍惚看见了远天边模糊的一团明光,白刺刺的,扎得他睁不开眼,从来不敢抬头直视。

    直到方才,他终于看清了,那撕开了他的漫长黑夜的耀眼煜明中伸出一只手来,在他彻底沉入泥潭的最后一刻将他拼命拖回了岸上,抬手终于抹掉快要糊了满脸让他再不能得见天日的泥沼。

    被泪水晕花的眼睛复又清明,柳絮终于看清了面前这只手,修长而不单薄,骨节分明,青筋微凸,看起来很有力量,不过落在他的脸颊上时比飘絮还轻柔,以至于他都不曾察觉她是什么时候来到自己身边。

    柳絮顺着这双手抬眸,天色微沉的内室里只窗子里打进来的一束光亮,映得眼前人周身白亮亮的刺眼,睁开眼,他在明耀中看到了霍煜的脸。

    作者有话说:

    我来迟了 昨晚太困了写一半睡了,新鲜出炉标题解释出自《说文解字》,有时候命运真的很奇妙呀,关于名字另一重隐喻其实我只比你们早一分钟知道(目移)最开始给霍煜取名“煜”字的确是考虑到了本义明耀、光耀的意思,但完全没想到这一章的这一层寓意真的写到这一章自己就流出来了一样,完全没有思考的,自己呈现在我面前由我粗劣的文笔复述出来的画面感觉我脑袋里的画面可美了,但我的文采狠狠拖了后腿,好想投射出来意识给你们看最原汁原味的啊!后面应该还有一章吧,过星期了我这两天赶紧写,希望不会再拖更了,真的很抱歉下面是解释一下拖更原因,话题稍微有点沉重,可以缓一缓再看或者直接跳过吧,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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