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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何意?”

    江微遥直白地问:“他有没有可能偷偷溜出府,但府上并不知晓。”

    雀鸣摇头:“虽说没有贴身伺候,可是一日当中还是能见到二公子几面,若是二公子不在府上,奴定然会知晓。且裴府护卫森严,二公子很难溜出府上而不被人察觉,更何况他的身子还那样不好。”

    江微遥闭上眼,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此时万般思绪涌上心头,如一座大山压得她胸口发闷心发沉。

    可她初次见到裴云蘅,是在离京城甚远的乡下庄子里。

    那年,是她胎穿到这个时代的第十年。

    第一年,她看着慈爱的生母和生父,决心要好好在这个时代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情。

    第四年,她生母离世。

    第五年,父亲以不能无人照料她的名义,张罗着续弦。

    第六年,继母进门并有孕。

    第七年,她便以冲撞继母安胎的罪名,送到了乡下的庄子里,自生自灭。

    走时,父亲拉着她哭的老泪纵横:“儿啊,不是为父不慈,实在是你继母厌恶你,她们孙家家大业大,为父也无可奈何,将你送去庄子上也是为了保护你。你放心,为父已经安排妥当,每月再多给你寄些银钱,待为父站稳脚跟,必定风风光光迎你回来。”

    她也哭得泣不成声,重重点头。

    直到马车的车帘落下,她才怨恨地擦了眼泪。

    在这个父权为尊的封建时代,父亲若是执意要留下她,继母又能如何?

    即便是孙家也指摘不了一二,毕竟大户人家都要脸面,也不想落下个苛待原配子女的名声,何况她又只是个“不入流”的女儿身,放在看不见的地方养大了,一份嫁妆便能打发了事。

    继母确实不喜她,动辄责骂,但从未生过将她一个五岁孩子送去庄子的念头,分明是父亲攀了高枝,拿处理她的事去讨好孙家罢了。

    若是从前,她一定会大吵大闹,点破他的心思,可自从生母去世后她已经在一次次磋磨中认命了,她清楚,想要回府就只能靠着父亲点头。

    她不得不配合着唱完这场身不由己的戏。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两年过去了,她的父亲没有接回她来的心思,反倒是再也不管她了。

    庄子上的老奴对她起初还算恭敬,但两年过去也看出些门道,而府上也有三个月没有再寄银钱过来了。

    裴云蘅来时,她正在给父亲写信——父亲,两年过去了你还没有站稳脚跟?你是不是压根没长脚啊?

    “你稳字写错了。”

    她身后忽而响起一道男声,吓了她一跳。

    她不满地看过去。

    从她出生到这个时代,就没有读过一日书,能照葫芦画瓢认识几个字能写出来已经是非比寻常了,谁啊!谁对小孩要求这么高!

    扭过头一看,是一个小孩。

    但江微遥几乎是立刻收起脸上不耐烦的神情,她虽不认识字,但这点眼力劲儿还是有的,裴云蘅穿戴非富即贵,她站起来,行了个歪歪扭扭的礼,便开始打听裴云蘅的身份。

    郑桉介绍道:“这位是裴公子,是府上的贵客,你们庄上的梅花不是开了吗,我邀裴公子来看看。”

    郑家老太爷可是京城中来的大人物,曾是皇子太傅,致仕后便隐居于此。

    早就知晓她那个傻蛋爹靠不住,她来到庄子后,便四处寻找靠山,得知郑家人的身份后,便一直费心讨好。

    好在郑家人都敦厚,见她一个人养在庄上,也确实没少关照她,故而她与郑家的公子小姐还算熟络。

    能被郑家称为贵客,一定出身不凡。

    从那以后,裴云蘅便成了她第二个讨好的对象。

    但裴云蘅显然比郑家人难搞多了。

    或许是从小被人恭维,对她示好的手段已经司空见惯,他一直对她不冷不热,态度一看便知冷淡。

    久而久之,她也泄气了。

    算了,在这个地界有郑家人护着自己就足够了,至于这个难伺候的小屁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亲近他也没有什么用。

    所以,她当即就要拆了送给裴云蘅的手套,用这副好料子给郑老夫人和郑太姥爷一人做了一条围巾。

    郑桉也想要,便领着裴云蘅来了。

    见他捧来的料子不少,做完一条围巾还能再给自己做一身保暖的衣裳,她欣然同意。

    裴云蘅就站在一旁,扫了一眼她后并未多说什么。

    两人前来自然也不单单是为了此,他们两个偷了一坛郑老太爷珍藏的酒,不敢在郑府喝,便跑来庄子上。

    起初,她也并没有在意,在屋中织着围巾,直到急促地拍门声响起。

    “江小姐,江小姐!”语气十分着急。

    她听出是郑桉的声音,连忙打开门,询问道:“怎么了?”

    “云蘅晕过去了,你快帮帮我,帮我去叫大夫!”

    从郑桉的口中,她终于知道了裴云蘅的名字。

    但当时的她根本就顾不上这个,火急火燎往两人醉饮的堂中冲。

    ——人可千万不能死在庄子上,不然她就完蛋了!

    裴云蘅趴在桌子上,双颊红扑扑的,一动不动。

    她探了探鼻息,确定有呼吸之后,连忙去居住在庄子上的奴仆门。

    然而那些奴仆早已不把她当回事了,不论她怎么相求威胁都无济于事,她只得急匆匆跑回来。

    郑桉焦急地等在堂中,见她孤身回来:“没找来人?”

    她只能苦笑:“你是知道我的处境的。”

    郑桉当然清楚。

    刚入冬时,她得了一场风寒,已经下不了床,庄子上的奴仆也不闻不问,若不是他正巧来寻她,她就真的死了。

    可清楚归清楚,郑桉此时已经乱了分寸:“那这可如何是好?!”

    郑桉的慌乱再一次验证了裴云蘅的身份不凡,她更担心裴云蘅死在庄上,当机立断道:“庄子外有一户人家会治病,我们俩轮番背着他去。”

    “为何不直接将人请来?”郑桉连声问:“而且那户人家可靠吗?”

    “请来,一来一回不知要费多少功夫。”她不耐地解释:“现下回郑府去请大夫怎么可能来得及,快走吧,别问了!”

    郑桉一瘸一拐站起身。

    “你又怎么了?”她当时头都要大了。

    郑桉也惭愧:“赶过来时太急,摔了一跤。”

    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已经有血洇了出来,染红袍子,再看郑桉的脸色,一看便知喝了不少,身子都踉踉跄跄的,难怪会摔倒。

    她欲骂又止,却也只能道:“你在这里等着吧,我背他去。”

    裴云蘅不能死在这里,郑桉更不能了。

    郑桉还想说什么,却也知晓自己跟着只会是累赘,只得将话咽下,帮着她将不省人事的裴云蘅放在她的背上。

    还好啊。

    还好有郑家接济,她每日的伙食都不错,吃得白白胖胖。

    还好这一年半载奴仆老是刁难她,她日日劈柴练就了一身的力气。

    不然,她怎么可能驼动裴云蘅。

    正值隆冬,天色已黑,地面上是半截手指厚的积雪,她就这么背着裴云蘅,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天上还在不断飘着雪花,如鹅毛一般,纷纷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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